為貫徹落實中央1號文件精神和國家扶持養殖業發展的政策要求,2014年,中央財政安排“畜牧發展扶持資金”,進一步推進畜牧良種補貼、畜禽漁業標準化健康養殖和高產優質苜蓿示范建設工作。為強化政策落實,我們制定了《2014年畜牧發展扶持資金實施指導意見》。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農業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
2014年7月21日
2014年畜牧發展扶持資金實施指導意見
為促進我國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,提高規模化、標準化生產水平,確保2014年畜牧發展扶持資金落實,特制定實施指導意見如下。
一、工作任務及實施要求
(一)畜牧良種補貼
能繁母豬1652.25萬頭。
(二)畜禽漁業標準化健康養殖
畜禽漁業標準化健康養殖重點支持主產區、中心城市周邊及距中心城市相對較近的優勢產區,注重提高抗災害能力、畜禽漁業產品應急供應能力和產品質量安全水平。
畜禽標準化養殖主要支持生豬、蛋雞、肉雞、肉牛和肉羊等畜種。扶持建設的養殖場需達到以下標準:生豬出欄0.5-5萬頭;
二、補助對象及標準
(一)畜牧良種補貼
補貼對象為項目區內使用良種精液開展人工授精的母豬養殖戶。
生豬:每頭能繁母豬每年使用4份精液,每份精液補貼10元。補貼品種包括杜洛克豬、長白豬、大約克夏豬等國家批準的引進品種,以及培育品種(配套系)和地方品種。
(二)畜禽漁業標準化健康養殖
重點支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的規模養殖場、農民合作社(優先支持畜禽集中飼養的農民合作社)。科研、技術推廣等事業單位不能作為補助對象。為避免資金過于分散或過于集中,每個改建、擴建項目單位補助資金規模控制在50-100萬元之間,省級畜牧、漁業部門和財政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和中央安排資金情況,細化本地區具體補助標準。
也就是說我國僅有1/3的能繁母豬可以享受到國家良種補貼;年出欄5000頭以上豬場才可享受到標準化養殖建設扶持補貼,這2個政策顯示了國家對生豬養豬業的調控方向。年出欄5000頭以上,(300頭母豬以上)豬場,才能享受到新建豬場補貼,當我們探討規模化與小散戶時候,將能否享受政策補貼作為一個重要參考指標,換句話說:300頭母豬以上才算是規模化養豬場。
目前,我國還有很大比例的中小養豬場,養殖規模在300頭母豬以下的豬場比比皆是。但是在養豬產能嚴重過剩,規模化企業與產業化巨頭企業逆市擴張過程中,豬市并沒有我們想象的那樣,快速淘汰小散戶。整個養豬行業的淘汰賽變為拉鋸戰。 |